该不该设立“临界食品”专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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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苏州天助信息网 人气:8161 发布时间:2012-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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较近,临界食品成了热门。先是国家工商总局发通知,要求即将到保质期的食品在陈列场所向消费者做出醒目提示,然后有记者报道少有超市遵守。接着,又有工商部门的官员接受采访,指出临近食品专区是商场的自主行为,不存在所谓每一件食品都要设置专门的销售区域和专柜的问题。消费者难免一头雾水:这个专区,到底该不该设? 所谓临界食品,是指临近保质期的食品。在讨论它之前,我们需要先把保质期的含义理清。每一种食品都有外观、味道、口感、安全性等各方面的指标,它们会随着保存时间的延长而逐渐变化。大规模生产的工业食品,每一项指标都有一个范围。任何一项指标超出了设定的范围,就会被当作不合格。这种不合格,并不一定是影响食品安全的致病细菌或者油脂氧化,也完全可能是颜色、味道或者口感有所不如。严格说来保质期有不同的定义,而目前较常用的含义是厂家的一个保证:在这个期限内,该食品的各项指标完全合格;过了这个期限,可能有某项指标不合格。 因为食品中各项指标的变化都是连续而缓慢发生的,并没有一个特殊的时间点,在此之前就安全,过了之后就有害。厂家设立的保质期,实际上就是一种承诺和提醒:在此日期前食用较好,如果出了问题厂家会负责。 如果食品在保质期内出问题,哪怕只是一小部分,厂家付出的代价也会很大。为了减少损失,厂家在设定保质期的时候会留下相当的余地。我国的消费者总是担心厂家乱设,而希望主管部门有统一标准。其实,主管部门应该保证的是在厂家所标称的保质期内食品合格哪怕是乱标,只要在该期限内食品都合格,也就没有什么关系;但是即使标注完全准确,出现了不合格的食品还是要处理。 消费者往往不愿意购买临近过期的食品,这无可厚非。厂家要么通过打折来刺激消费者购买;要么继续正常销售,过期之后下架、承担损失。不论采取哪种方式,都是厂家和超市权衡利弊的结果。在国外,临近过期的食品经常会用半价甚至更低的价格促销。对于买回家会及时吃掉的消费者,这也是很划算的买卖。 但是,设立临界食品专区如果作为法律,就不是一种合理要求。它固然对买食品不看保质期的那部分消费者起到了一定的保护作用。但这种保护是通过损害其他消费者的利益来实现的。因为,商场的货架面积就代表着经营成本。临界食品专区的设立,将直接增加销售成本。商品的价格是由生产成本、销售成本和利润组成的。在严格一致地执行法律的市场体系中,这种全行业成本的增加,就必然体现在价格的增加上。到头来,就是每一个消费者买单。 如果是为了食品安全不得不增加的成本,通过法律来强制实行当然是合理的。而设立临界食品专区所增加的社会成本,完全可以避免。法规已经要求厂家必须标明保质期,只要消费者购买食品的时候多看一眼,就完全可以明白所买的食品是否过期,或者临近过期。只要多数消费者能够这样做,商场就会在打折促销还是过期下架之间做出合理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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